赤峰药师协会Chifeng Licensed Pharmacist Association(CFLPA)是按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经赤峰市民政局核准登记在赤峰成立。是一个赤峰药师和从事药师相关工作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广大药师,促进药学的繁荣与发展、普及与提高,促进药学人才的成长,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代表和维护药师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药师的法律、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促进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 协会主管机关: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会登记管理机关:赤峰市民政局 基本情况 赤峰药师协会经赤峰市民政局批准成立。 赤峰药师协会接受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赤峰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赤峰药师协会的性质 赤峰药师协会是由个人及药品生产公司、经营公司、使用单位、教育机构和地方药师协会等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全市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赤峰药师协会的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维护药师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药师的法律、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药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促进药品终端市场的健康发展。 赤峰药师协会业务范围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药师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医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调查、统计药师及药学业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临床药学、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药学服务、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开展有关药师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医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3、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药师提供有关药师和业务发展方面的咨询建议和服务,向公众提供药学信息和健康知识服务; 4、维护药师的合法权力和利益; 5、开展广泛的、形式多样的药师继续教育及考试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国内、国际的药师学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7、建立药师网站,编辑、出版药师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 8、接受并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药师管理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9、制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加强药师职业道德建设,开展药师执业行为自律管理工作; 10、开展有关药师的表彰、奖励活动。 协会组织机构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协会负责人 名誉会长: 会 长: 副会长: 监 事: 秘书长: 协会秘书处成员 秘书长: 副秘书长: 主要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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